关于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收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8-08    浏览次数:1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规范本市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从2003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不再收取工本费,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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