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外经贸部获悉,随着我国进一步开放市场和兑现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继2002年将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种类从26种减少到12种,2003年继续减少为8种。自2003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摩托车及其关键件、照相机及其机身、手表、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取消部分税号汽车及其关键件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在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易制毒化学品项下增列三氯甲烷、去甲麻黄碱两种商品。2003年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共8种,总计143个8位商品编码。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成品油、天然橡胶、汽车轮胎、汽车及其关键件4 种商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光盘生产设备、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4种商品。
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5年前全部取消对汽车及其关键件、摩托车及其关键件等商品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并从2002年起每年增加15%的进口汽车及其关键件的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