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医药函〔2015〕80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市)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有关高等医学院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河北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14〕30号)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度培训任务安排,决定开展2015年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15年度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录150人(不含2015级研究生),其中河北省中医院计划招录80人,石家庄市中医院计划招录70人。培训专业分中医专业和中医全科专业。
二、招录对象
(一)由各单位委派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2015年新招录到单位人员必须报名参加。
(二)中医专业选派对象是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符合招录条件人员。中医全科专业选派对象是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符合条件人员。
(三)2015年院校新招收的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直接进入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在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专科层次医学专业毕业生均不属于招录计划范围。不具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不予招生。
三、招录程序和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2015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医疗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将《报名表》一式三份和《汇总表》(附件2)一份于2015年8月23日前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交医师执业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研究生学历的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完整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委派单位公章)。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和省直医疗机构报名名额不设上限:其中石家庄、保定、邯郸、沧州、唐山每市不少于20名;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邢台、衡水每市不少于15名;每个省直管县(市)不少于2名;省直医疗机构自愿报名。
(三)8月底前省中医药管理局完成招录对象资格审核。9月20日前培训基地完成招录对象现场审核和择优录取。
(四)各培训基地医院与培训对象、委派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并于2015年9月底前学员进岗培训。
(五)2015年院校新招收的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由所在高等医学院校负责组织学员填写《河北省2015年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信息表》(附件3),汇总填写附件4,并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交医师执业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于2015年8月23日前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2015年我省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并将逐步与执业注册、学位申请、中级职称岗位聘用与晋升等挂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着眼长远,加大宣传力度,克服人员不足困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做到应培尽培。
(二)各市、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和省直医疗单位要切实做好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对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基地医院及时将招录信息发布在医院网站,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
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窦颖 0311-66165309
邮箱:keyanjianding@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309房间
河北省中医院联系人:郭立芳、刘凡 0311-69095029
石家庄市中医院联系人:张晓洁 0311-68009037
附件:1.河北省2015年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
2.河北省2015年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汇总表
3.河北省2015年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信息表
4.河北省2015年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汇总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