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9    浏览次数:4

闽发改高技〔2013〕2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平潭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组织实施2013年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6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专项的组织方式、重点领域及有关申报要求,组织相关企业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协助落实项目备案(核准)、土地、环评、资金、技术合作协议等有关事宜,相关材料于2013年2月8日前上报我委。

  联系人:王东波 0591-87063465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组织实施2013年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pdf(发改办高技[2012]3652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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