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0年度尤溪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7    浏览次数:4

闽发改农业〔2013〕41号

尤溪县发展改革局、农业局、水利局:

  报来的《关于2010年度尤溪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部分项目要求变更的请示》(尤农[2012]180号)收悉。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2010年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部分单项调整,即减购病虫防控指挥车一辆,资金用于应急防治药品及施药器械库改造项目建设。

  今后,为便于项目管理,提高效率,在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布前,我省新增粮食产能规划农技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调整有关程序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调整涉及资金数额达到或超过项目投资20%的,由省农业厅会稿省发展改革委后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县发展改革局审批;调整涉及金额未达到项目投资20%的,由县农业局提出行业审查意见、县发展改革局审批。

  请据此通知及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与程序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促进项目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13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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