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推荐2013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0    浏览次数:2

各县(市、区)科技局、泉州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2〕1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种

  省科技奖包括:省科技重大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主要推荐要求及有关规定

  1、计划项目必需于2013年2月17日前完成成果登记,否则申报单位无法完成网上申报。(成果登记流程:①在福建省科技厅网站(www.fjkjt.gov.cn)点击“在线办事—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6.0”软件,详见《科技成果登记流程》;②认真录入后,从系统中导出电子数据发送到市科技局成果管理科信箱qzskjcg@163.com,并打印登记表及加盖成果完成单位公章到市科技局成果管理科办理登记。)

  2、2011、2012年度连续申报省科技奖而未获奖的项目和2012年度初评通过项目提出退评的,2013年度须停报一年。

  3、候选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每年度限报一项省科学技术奖(不包括省科技重大贡献奖);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省科技奖的候选单位。

  4、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成果实施必需两年以上,即于2011年1月31日前投入使用或生产,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产。

  5、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参评项目的支撑材料;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申报或已获外省(直辖市、自治区)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再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省科学技术奖。

  5、省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候选单位,必须是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或我省创新型企业。

  6、省科技进步奖工人农民技术创新项目的候选人在该项目完成期间其身份必须是一线工人或农民。

  7、其它要求请仔细对照《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填报说明。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登录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jl.fjkjt.gov.cn)申报,并通知推荐书上所选的推荐部门上网审核。未注册的申报单位用户在上网填写前,先登录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单位注册”在线注册登记。

  四、推荐截止时间

  省科技奖网络推荐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7日,推荐书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9日。(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时间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到市科技局成果管理科,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推荐。)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881206、87881150、87882011(技术支持)

  2、联系单位:泉州市科技局成果管理科

  联系电话:0595-22579330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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