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起,广东省的大中等城市将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根据广东省有关部门31日公布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计划,从2003年起,广州等城市的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的鲜活农产品逐步实现市场准入制度。农业部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全部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按照这一制度,今后广东的农产品需凭各级政府认可的检验合格证才能进入批发市场,并由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国家和广东省龙头企业、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要率先对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自检,检验合格方可出场。所有的农产品都将实行农产品标签和追溯处理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检测站都要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由农产品质量监督执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