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促进法》今天起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03-01-03    浏览次数:2


       在“量”上已占中国企业总数九成九,在“质”上占有国民经济半壁江山的中小企业,因为缺少专门的法律保障和扶持,在发展条件上一直处于弱势。但是,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从明天起正式实施,中小企业昔日受重视不够、缺乏法律支持的局面将开始改变。


  统计显示,中国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逾800万家,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其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已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左右。在流通领域,中小企业也占全国零售网点的九成以上。它们还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

  近几年,随着国企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中小企业在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缓解就业压力、拉动民间投资、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竞争、推进技术创新、促进市场繁荣、方便群众生活、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更显示出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但由于一直没有专门的法律保障,中小企业的发展日益受到诸多障碍和问题的困扰,主要表现为融资困难、技术设备落后、信息不畅、人才匮乏等,而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亦使中小企业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日趋突出的就业矛盾也使政府感到了从法律层面采取措施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迫切性。

  作为中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终于在去年6月底被最高立法机构通过,标志着中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始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该法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立法宗旨,确立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法律地位,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将扶持和促进其发展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

  其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投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财产及其合法收益”,“国务院负责制定中小企业政策,对全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同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有益经验,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均作出了规定。

  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得到明确,即:在中央财政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专项资金,并以其为基础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的创立、信用担保、技术创新、专业化协作与发展,以及服务体系建设等;而地方人民政府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