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我省“两院”院士推荐和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1    浏览次数:2

闽科基〔201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2〕183号)、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2〕116号)和省领导的批示,经研究,对2013年我省“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和提名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提名的组织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有关科研人员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有关《通知》内容,鼓励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所在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和提名。上述有关《通知》可到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网站下载。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签名的《推荐书》纸质件15份,其中原件5份;

  2.《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3套;

  3.《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5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5份;

  5.《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15份;

  6.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U盘一律不退)。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执行。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纸质材料15份,其中原件10份

  2、提供下列材料各5套: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

  3.提名书光盘(不接收U盘和移动硬盘提供的电子文本资料)一套。

  上述有关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者,将不作为候选人评审。推荐材料如有不实或虚假情况发生,其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

  三、推荐材料报送

  “两院”院士候选人有关推荐材料请于2013年3月5日前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胡少华   吴立增

  联系电话:0591-87882899   0591-87868080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

  邮编:350003

  电子信箱:hsh0160@163.com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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