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12年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4    浏览次数:2

各区县局、分局,市计量院:

  今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部署了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按照总局的要求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下发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下发文件(国质检量函[2012]751号)通报了2012年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情况,并 就下一步加强对电子计价秤的监督管理提出了工作要求,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为贯彻落实好总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以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认真组织做好与民生计量密切相关的电子计价秤监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电子计价秤使用环节的监管

  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店、商场超市等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和计量风险排查,特别是对投诉举报问题多的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计量作弊行为;继续巩固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成果。做到三个结合:

  (一)与实施市场计价秤统配统管相结合。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贸市场特别是新建的标准化社区菜市场实施计价秤统配统管;对不具备实施计价秤统配统管条件的市场,要督促市场主办者加强计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倡导市场主办者根据市场规模分区设置公平秤,方便消费者复称。

  (二)与推进“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的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巩固我市“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行动工作成果,继续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引导更多的企业自愿承诺诚信计量,推出更多的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积极营造消费者放心的和谐计量环境。

  (三)与强制检定工作相结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计价秤周期检定计划,发现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使用的,要依法进行处理,严厉打击利用计价秤作弊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本市计价秤销售、修理环节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局、分局应进一步加大对销售无证计价秤和无证修理计价秤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本地区销售、修理计价秤的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企业诚信计量档案,加强风险管理。督促销售商、代理商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验收制度,以及供货生产企业有关证照、资质、信誉等资料档案。                          

 

  附件1:质检总局关于2012年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国质检量函[2012]751号)

  附件2:2012年全国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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