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改高技〔2013〕102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平潭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1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专项的组织方式、重点领域及有关申报要求,组织相关企业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协助落实项目备案(核准)、土地、环评、资金、技术合作协议等有关事宜,相关材料(一式4份,附电子版)于2013年3月12日前上报我委。
联系人:王东波 0591-87063465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pdf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