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山区招商引资竞争力,日前,梅州市成立了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及行政服务中心,并开始投入运作;同时出台了一系列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新决策。
梅州市作出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鼓励投资者到工业园区投资。
为吸引投资者实行地价和土地、厂房租价优惠。对在市级工业园区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由梅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其“荣誉市民”称号。同时规定,在园区内工业用电每千瓦时不高于0.5元,工业用水水价每立方米最高不超过0.7元;在园区内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无偿划拨或以每平方米1元出让8公顷已“三通一平”的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