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下月1日将出台新的道路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3-02-20    浏览次数:2


       今年3月1日,广州市将出台新的道路管理办法,“酒后、无证驾车,驾驶无号牌车、假牌车、报废车”被撞,将是“撞了白撞”。
  
  这一新办法的具体规定是:“一方当事人是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超期报废机动车、驾驶假牌、证(套牌)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其中之一者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自身车辆损失的均由当事人承担,同时,还要按责任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广州交警部门人士说,之所以制定严厉措施规定处罚五种违章行为,就是旨在预防和减少这类现象的发生。“酒后、无证驾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假牌车、报废车”等违章行为,危害严重。去年,广州市发生的死亡交通事故中,无证驾驶造成事故的有550多宗,共造成600多人死亡,占死亡交通事故的32%;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死亡事故近百宗,而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远远不止这个数目。此外,假牌假证车辆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案也占较大比例,当事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社会不稳定。例如,不久前,广州白云区九太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湖南省大货车失控撞向路边民居,造成六人死亡,司机已被公安部门拘留。事后,交警调查发现这辆旧东风货车为假牌假证车,正因为是假牌假证车,自然是没有购买第三者保险。而要将此车变卖,根本无法进行,因为此车已无法上牌或过户,等于一堆废铁。肇事司机家庭财物仅值1000多元,六名死者不要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就连丧葬费都难追回来。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定出这五种交通违章行为要负事故责任,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明知机动车辆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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