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各相关检验机构、生产企业:
为规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市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1.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复查委托书(模板)
2.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异议处理通知书
3.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复检样品确认书(模板)
4.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检任务书(模板)
5.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异议受理通知书
6.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附后)
7.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不合格样品处理通知书
8.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合格样品处理通知书
9.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检验结果通知书
10.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相关文书目录
11.北京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试行)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