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福建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第一批应用示范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5    浏览次数:2

闽科高〔2013〕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十二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规划和“福建省制造业信息化2011-2015年行动方案”,培育一批精细化管理模式典型示范企业,推动我省行业和区域的信息化应用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我省“十二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第一批应用示范企业评估工作,遴选一批产品目标明确、信息化应用基础好、具有带动作用的制造业企业作为省级应用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是在我省(不含计划单列市)工商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别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积极开展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

  (二)申报企业在信息化集成应用、物联网技术应用和制造服务等方面具有明确的信息化建设目标、规划实施方案及实施内容;

  (三)申报企业具有一定信息化应用基础,信息化单元技术应用已取得较好成效。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结合企业信息化需求,编写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二)申报企业向设区市科技局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三)设区市科技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向省科技厅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设区市科技局或行业主管部门须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推荐企业申报材料一式8份,报送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办公室(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cad@mail.si.net.cn。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  峰(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专家组秘书处)

  电  话:0591-87883185

  地  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科技大厦510室

  邮  编:350003;

  2.联系人:周林平(省科技厅高新处)

  电  话:0591-87881102

  附件:福建省“十二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应用示范企业评估申请材料格式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2月20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