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医药函〔2015〕79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度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课题申报并组织初审,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终审。
二、研究内容及申报要求,请参考《2016年度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表格可从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hebwst.gov.cn)下载。
三、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和《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所在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由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进行汇总初审,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10月12日—16日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我局中药处。省直单位、系统外单位审核汇总后可直接报送。
联系人:高春玲;联系电话:0311-66165311;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09室),邮编:050051;邮箱:keyanjianding@163.com。
附件:1.2016年度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3.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4.申报2016年度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