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检察工作重点:严打刑事职务犯罪 保护民营经济

发布日期:2003-02-25    浏览次数:2


  在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省检察机关将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力度及努力保护和促进广东省民营经济大发展为工作的重点。这是在昨天(2月24日)上午举行的广东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向会议所作报告中透露出来的信息。

  张学军在谈到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省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时说,根据广东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省检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深化检察改革,继续开拓创新,使法律监督职能明显增强,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执法保障明显改善,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作出新的贡献,为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及市场经济秩序

  据了解,今后一个时期内,广东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杀人、绑架、投毒、涉枪、涉爆、车匪路霸等重大恶性案件,快捕快诉;对“两抢”、“两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打击,增强震慑力。对重大案件将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始终把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深挖黑恶势力的后台和“保护伞”。

  结合广东省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特点,检察机关将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狠狠打击涉黑、毒品犯罪、“两抢”、“两盗”等多发性犯罪以及严重暴力、恐怖犯罪;重点打击偷税骗税、制贩假币、走私贩私、逃汇骗汇、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洗钱犯罪,入世后增多的跨国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生产、销售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针对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新型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将特别加强对刑事政策的研究和运用,以更有效地打击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诚信建设。

  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力度

  张学军表示,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高检院、广东省委的部署,广东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今后全省各级检察院查办重点包括: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的案件;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企业改制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重大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的犯罪案件;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后果严重、情节恶劣和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案件。

  张学军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重视查办行贿案件,对那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干部的严重行贿犯罪,要同受贿犯罪一并查处,严加追究。继续关注那些贪污贿赂案件易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同时要注意职务犯罪的最新动向,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此外,要努力提高大要案比例,在工作中集中办案力量,加大打击力度。

  预防职务犯罪建社会化大网络 预防拓展至高校建设领域

  当前,广东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化大预防网络,注意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党委加强预防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推动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和相关工作制度的完善,继续搞好对重点领域的系统预防和广东省“十五”计划中54个重点工程项目的同步预防。

  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部署。在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省高等院校将会迎来一个全面建设的高潮,省检察机关将把同步预防工作拓展到高校建设中。目前相关的试点工作正在暨南大学进行,明年在全省高校推广,将有效地预防高校建设中的职务犯罪。

  保护促进广东民营经济大发展 办案中要“六不准”

  据悉,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将围绕建设经济强省中心,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发挥职能,努力保护和促进广东省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据悉,广东省检察院将出台一个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召开一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总结交流一次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经验,汇编一本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例,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为广东省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服务。

  具体的举措包括: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将严厉打击侵占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的犯罪活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将通过抗诉程序,纠正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反贪和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将查处向民营企业索贿、对民营企业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将加大打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骗税骗汇、金融诈骗和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此外,张学军在报告中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注意在具体办案中保护合法企业、合法经营、合法权益,做到“六不准”,即不准随意抓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业务骨干、不准随意冻结企业帐号、不准随意查封企业帐册、不准堵塞企业流通渠道、不准发表损害企业声誉的报道、不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结合办案尽力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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