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创中国!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报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二年十月十六日
直降100!红米Note3全网通版现货
小米摄影馆主题大赛火热开启
小米音乐寻找周杰伦 预购赢大奖
关于智创中国
常见问题
合作加盟
服务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