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和公安部将联合开展专项打假行动

发布日期:2003-02-26    浏览次数:2

  一场以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假劣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打假行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部25日向新闻界通报了这次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这次专项行动将从3月25日到9月25日。11个专项行动重点省分别是:河北、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和陕西。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部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这次专项行动的指挥协调。各重点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也将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联系。

  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摧毁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窝点和销售网络,依法查处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处理一批制假售假的“后台”和“保护伞”,铲除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的根源;建立完善药监、公安机关打假工作的长效协作机制,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在这次联合行动期间,凡主动交代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问题,主动上缴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及制假机械、原辅材料的,酌情依法从轻处理;凡顶风作案的,坚决依法从重处理。对举报、协助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活动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10-88372260;公安部举报电话:010-6525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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