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6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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