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规模以上设施农业生产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1    浏览次数:2

闽农厅办〔2013〕35号

各市、县(区)农机(农业)局:

  发展设施农业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为准确掌握当前我省设施农业发展状况,为今后制订设施农业发展扶持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决定开展全省规模以上设施农业生产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蔬菜、水果、花卉、食用菌四大产业规模以上设施农业生产单位(包括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和水稻集中育秧中心的基本情况。“规模以上”是指:

  1.蔬菜、水果、花卉栽培设施面积在100亩以上;

  2.食用菌栽培设施“控温菇房”面积在5亩以上或“标准菇棚”面积在50亩以上;

  3.水稻集中育秧中心育秧设施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二、工作要求

  1.此次调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负责牵头,农业局配合。调查工作完成后由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负责填写附表,并于2月26日前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报设区市农机管理局。

  2.各设区市农机管理局和农业局对上报情况进行审核,由市农机管理局汇总后,于2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和各县纸质报表报厅农机化处。

  3.请各地认真按要求开展调查,并及时报送数据。各级农机管理局、农业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信。此次调查结果将作为2013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徐爱萍

  联系电话:0591—87516974

  电子邮箱:jkj@fjam.gov.cn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三层

 

  附表:规模以上设施农业生产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nth="2" day="2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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