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厅办〔2013〕35号
各市、县(区)农机(农业)局:
发展设施农业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为准确掌握当前我省设施农业发展状况,为今后制订设施农业发展扶持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决定开展全省规模以上设施农业生产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蔬菜、水果、花卉、食用菌四大产业规模以上设施农业生产单位(包括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和水稻集中育秧中心的基本情况。“规模以上”是指:
1.蔬菜、水果、花卉栽培设施面积在100亩以上;
2.食用菌栽培设施“控温菇房”面积在5亩以上或“标准菇棚”面积在50亩以上;
3.水稻集中育秧中心育秧设施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二、工作要求
1.此次调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负责牵头,农业局配合。调查工作完成后由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负责填写附表,并于2月26日前以纸质和电子邮件形式报设区市农机管理局。
2.各设区市农机管理局和农业局对上报情况进行审核,由市农机管理局汇总后,于2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和各县纸质报表报厅农机化处。
3.请各地认真按要求开展调查,并及时报送数据。各级农机管理局、农业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信。此次调查结果将作为2013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徐爱萍
联系电话:0591—87516974
电子邮箱:jkj@fjam.gov.cn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三层
附表:规模以上设施农业生产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