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5〕49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根据申报要求,组织有关节能产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集团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三份胶装,电子版光盘二份)报我委(节能处)。
二、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电子版可登录工信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节能司子网站下载。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1日。
联系人:赵德;电话:0551-62871700。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3日
相关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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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信厅节函〔2015〕497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