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业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1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推荐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业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的通知》(国科发农〔2013〕562号)的要求,市科委将组织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业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为做好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业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要求的科技特派员单位于2013年9月27日下午16:00以前,将填报好的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业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上海生物医药与农业科技项目管理中心(过期不予受理)。我委将根据科技部要求组织评审后进行推荐。

  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科委农业与生物医药项目管理中心,李时珍路288号,上海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内。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上海市科委农业与生物医药项目管理中心:黄莹

  电话:50801363

  上海市科委生物医药处:刘春华

  电话:23112511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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