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全省科技暨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2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和省九届六次全会、省“两会”精神,总结2012年科技工作及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3年全省科技工作及知识产权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福州召开全省科技暨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

  2月26日下午3︰00,会期半天。

  二、地  点

  福建会堂六层国际厅。

  三、参会对象

  1.各设区市联系科技工作副秘书长、科技局局长和知识产权局局长,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和社会事业局负责人。

  2.各县(市、区)科技局局长,延平区、浦城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3.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名单见附件1)。

  4.省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名单见附件2)。

  5.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领导(名单见附件3)。

  6.会议邀请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科技日报福建记者站等有关新闻媒体参加。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省科技厅办公室。请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汇总所在设区市参会人员名单后集中报送,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fjkjda@163.com。

  2.会议将安排部分单位交流发言(名单及发言要求另行通知),请发言单位于2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发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52201175@qq.com 汇总。

  3.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围绕会议主题和工作亮点撰写会议交流材料(篇幅控制在4000字以内),并于2月26日上午11:00前将书面交流材料220份送至三明大厦一楼大堂报到处。

  4.请参会人员于2月26日13:00前到三明大厦一楼大堂报道,13:00以后到福建会堂六层国际厅报到。

  5.榕外参会人员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

  6.每个设区市可带工作人员1名(建议由各设区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驾驶员1名,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

  7.请参会人员于2月26日下午14:50前入场。

  8.本通知在互联网同时发布,各单位可登录省科技厅网站(www.fjkjt.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9.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办公室:李卫华、洪源清

  联系电话:0591-87869866  87883123

  手    机:13599960702   13696888993

  传    真:0591-87881986  87881144

  附件:1.参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名单

  2.参会的省直单位名单

  3.参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名单

  4.全省科技暨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2月20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