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科技部如何支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发布日期:2009-09-02    浏览次数:3

 

 

        问:科技部如何支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答:工程中心在组建期间,其所需经费采取“三三”制的原则,即国家拨款、银行贷款、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自筹各三分之一。工程中心组建所需的国家拨款,主要用于购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试验所必需的先进仪器、设备及引进必要的技术软件。新添置的有关仪器设备等统一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渠道,依法管理。工程中心组建期间所使用的贷款由国家科技部商有关金融部门调剂安排,其主要用于工程化研究开发,包括新的工程技术、新的工艺流程,以及新产品、新样机的开发研制及其小、中规模的批量生产。

  (资料来源:《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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