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因非典被隔离观察 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发布日期:2003-05-07    浏览次数: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非典”被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其工资福利待遇该怎么办?人事部、卫生部日前下发的有关文件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不得歧视因“非典”被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的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照发。

  据人事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被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意见》,是为了切实保障被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人员的正当权益,控制“非典”流行,维护社会稳定。

  意见指出,各单位不得因“非典”患病原因在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过程中和结束后解聘被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人员。各级人事、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用人、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调解被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人员与用人、用工单位之间因隔离、留验而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稳定被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人员的情绪,确保所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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