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进口冷轧板卷反倾销初裁

发布日期:2003-05-20    浏览次数:2


       2003年5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03年第17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四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板卷(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

  应中国大陆产业申请,2002年3月23日,原外经贸部公告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四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板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在本案的调查期限内,经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由新组建的商务部承担反倾销调查职能。2003年5月20日,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做出了初裁决定。商务部裁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大陆产业存在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鉴于本案涉及的被调查产品特殊市场情况,因此商务部决定暂缓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四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板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本反倾销案的调查将继续进行,直至做出最终裁定。(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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