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东省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有哪些方面?

发布日期:2009-09-02    浏览次数:4

 

 

        问:广东省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有哪些方面?

  答: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

  (1)组织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建设高校的科技成果在广东转化。

  (2)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建设高校与广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开展的科技攻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支持部属高校与我省合作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产业化计划、技术改造计划等项目。

  (3)部属高校与广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建设的企业研发(工程、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部属高校在广东建立研究开发机构。

  (4)部属高校在广东的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等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5)部属高校为广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培养创新人才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6)省委、省政府及省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确定需要支持的其它事项。

  (资料来源:《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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