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规模较小企业通过工商年审时将无须再提供消防法律文书。
小企业年审无须交文书
据介绍,省消防总队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调研、协商,拟减少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时有关消防事项的环节。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宾馆、商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时,应提交办公场所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消防法律文书,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凭消防验收法律文书办理手续。一些规模较小的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年度检验或验照时,可不再提供相关消防法律文书。
建筑工程审核时限缩短
另外,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还对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程序进行改革,拟实行分类审批制度: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等火灾危险性较大、功能复杂、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建筑工程,继续按现有审核模式执行;对符合简易审批条件的工程项目当场办结审批事项;另外,在不违反现行消防法规的前提下,缩短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及验收时限,拟将原来审核时限为10日的缩短到一个星期,20日的缩短到半个月,一个月的缩短到25天。
除此之外,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拟取消部分审核前置条件,建筑工程申报将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城市规划等政府职能部门对该工程项目的审核批文的规定,只提供直接与工程消防设计有关的申报表、设计图纸及消防设计说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