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
近段时间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根据国家气象局预测分析,今年发生厄尔尼诺现象可能性很大,我省秋季可能出现低温阴雨灾害,明年夏季可能出现洪涝灾害,将会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为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按照《浙江省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浙江省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操作规程》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防灾避灾意识
厄尔尼诺现象又称厄尔尼诺海流,多在夏、秋季节发生,是太平洋赤道带大范围内海洋和大气相互作用后失去平衡而产生的一种气候现象,主要是由于太平洋沿岸的海面水温异常升高造成气候异常。该现象一旦中等强度发生,会对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可能导致粮食减产,大片农田、畜禽栏舍受淹受旱,农作物、畜禽生育不良(倒伏、减产)甚至死亡,并容易诱发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等,造成严重灾损。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等各种信息渠道,广泛宣传厄尔尼诺现象可能对农业生产带来的危害,增强广大农技人员、农户尤其是种养大户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对厄尔尼诺现象及其可能带来灾害的认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准备,加强与气象部门协作会商,认真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做好预警预测和应对预案,及早制定发布对策措施,努力使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二、夯实基础,增强抵御灾害能力
各地要对近年来发生的台风洪涝、高温干旱、低温阴雨等灾害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判研,摸清易涝、易旱的耕地(基地)情况,并落实资金作针对性修复完善。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检查管护,保证灌排顺畅、水源保障,使农田遇旱能灌得上,遇涝能排得出,真正达到旱涝保收,尤其是要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标准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排灌设施等的建设完善和管护。加强易旱区域农田的蓄水、节水灌溉等抵御高温抗旱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山区、半山区农田,要特别重视灌溉系统的给水保障。全面排查棚架设施、畜禽栏舍等防台、防汛、抗旱安全隐患,及时指导农户(基地、养殖场)提前做好设施检查修缮加固,疏通排水管道、沟渠等,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三、强化监测,抓好疫病防控工作
各地要着力推进以植物疫病阻截带建设为重点的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以执法为重点的动植物疫病检疫重点环节监管,深化以责任制为重点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防控机制和组织指挥体系,落实应急防控所需的物资器械及应急防控队伍,严格执行疫情、疫病报告制度,根据农作物病虫、动物疫病发生程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瘟病、病毒病和细菌性病害等水稻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尤其是要做好稻瘟病预防工作。准确掌握重大病虫害发生动态,完善病虫情报、防控信息汇报发布制度,及时报送、发布病虫情报。结合春季、秋季、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等,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严格按规定落实免疫、检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做到不留死角,尽可能消除疫情隐患。
四、落实储备,保障灾后恢复生产
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切实做好救灾种子、农用柴油、农药、化肥等相关物资储备工作,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种子储备等任务,使储备物质储得进、调得出、用得上,防范于未然。切实落实畜禽种苗、饲料、兽药、消毒药等重点投入品的储备和供应工作,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储备物质申请动用制度,优化程序,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迅速保障能力。一旦灾害发生,要确保灾后恢复生产用种安全,保障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柴油、化肥、农药、饲料、兽药、消毒药等物资能及时按需供应。同时,加强对农作物良繁基地、畜禽良种繁育场的技术指导与种子、种畜禽质量监管理工作,确保明年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五、科学防控,有效应对自然灾害
各级农业部门要逐个产业进行分析研究,科学细化每个产业的防范与应急应对方案措施,保障人员、物资、信息等渠道畅通,保证预案周全、反应迅速、措施到位。一旦灾害发生,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科学调度,密切配合,迅速行动,保证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牢牢把握抗灾自救、恢复生产的主动权,有效应对灾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加强技术指导,帮助农户(基地、养殖场)合理安排生产,科学选用品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有效规避灾害易发生的时期。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服务组织、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的作用,针对不同产业、不同生产方式,按照不同灾情发生的特点,加强防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疫病防控等技术培训,提高农户(基地、养殖场)应对灾害的能力。
浙江省农业厅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