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省府下发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3-06-05    浏览次数:2


  《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最近正式下发。目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新的发展观,努力开创广东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决定》的正式出台,必将极大地激发蕴藏在民间的创富热情,推进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大提高。

  正如省委政研室主任关则文所说,“《决定》以及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张德江书记的讲话,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提高为主线,在总结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集全国民营经济发展经验之大全,在此基础上又根据十六大的精神有所突破和创新,在广东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决定》在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上都有了新突破,注重营造良好的政策、政务、法制、市场和舆论五个环境,明确提出“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营造民营企业人员“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

  的良好发展氛围。除国家限制的投资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对民营资本开放。凡是我国政府承诺对外商逐步开放的领域,要引导民营资本加快进入。同时,大刀阔斧地向歧视与不合理的规定开刀,构建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与管理平台。

  在民营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上也有新的突破。广东将重点扶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人员就业型以及农产品加工型的四类民营企业,推动民营企业进行体制、科技和管理创新。在5年时间内,省财政将拿出近20亿元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扶持力度之大空前。

  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并进,让民营企业明晰了方向,增添了干劲。许多民营企业家一边欢呼广东民营经济大发展又一个春天的来临,一边抢抓机遇,力促企业的发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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