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关于落实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相关的软件检测机构认可管理办法》(京经信委发〔2011〕140号)的相关要求,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等11家软件检测机构(详见附件)符合规定条件,认可为我市2013年度软件检测机构。纳税人申请享受《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1〕2325号)规定的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时,须提供经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本通知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关于公布2012年度落实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相关的软件检测机构认可名单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2]8号)同时废止。
附件:2013年度落实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相关软件检测机构认可名单
(联系人:尤靖;联系电话:57587518)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2013年1月18日
附件:2013年度落实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相关软件检测机构认可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