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3-03-20    浏览次数:2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确保我市迈向新世纪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战略

  1.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正在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体制转变,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机制初步形成。但总的来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尚未得到全面落实,科技事业基础差,科研力量薄弱,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紧密度远远不够。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市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2.目前我市经济发展正处在实现新一轮跨越的关键时期。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由以外延扩大为主向以内涵扩大为主转化,实现我市经济从粗放型的初始积累阶段向集约化、效益型的更高阶段跨越,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要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为泉州新一轮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3.必须把经济建设切实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进一步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方针,把科技进步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坚持教育为本,努力提高全民科技文化素质。围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着力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为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教育保障。

  4.实施科技兴市的战略目标是:到“九五”期末,科技事业有较大发展,培养造就一支跨世纪的强大的科技队伍,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初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大幅度提高,经济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现在的40%左右提高到5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16%。到2010年,全市科技水平显著提高,科技体制更加完善,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25%。

  5.为实现上述目标,“九五”期间,全市科技发展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努力创新。重点抓好八大工程:

  (1)农村科技示范工程。再建10个科技示范乡镇、100个科技示范村、500个科技示范户,使科技示范乡镇、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总数分别达到30个以上、200个以上和1000个以上;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星火密集区8个;扶持和发展区域性农村支柱产业4个;建立粮食、林业、畜牧、水产、果蔬、菌类等名优特农副产品生产科技示范基地8个;以市、县农科所为龙头,抓好8个粮油作物良种繁育推广基地。

  (2)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工程。推动工业企业加速科技进步,特别是大力推动乡镇企业加快改造升级步伐,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完成二次创业。全市工业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上一个档次,70%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生产技术及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形成名牌产品体系,创造上亿元产值的科技型企业30家。

  (3)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各类科技成果转化计划1000项,大幅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规模效益,推动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4)科技兴海工程。大力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产业。重点开发海洋化工、海洋能源、海洋生物、海洋捕捞、港口运输、海水养殖及水产品保鲜和深加工技术。基本完成海洋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建设1个科技兴海示范县、5个海洋开发试验区,扶持20个海洋产业化重点项目。

  (5)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海洋新兴产业、精细化工、新型材料、高效节能等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产业走廊区全面运营。到2000年,全市发展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实现年创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32亿元,占全市工业产值的16%。

  (6)跨世纪人才培养工程。到2000年,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由现有的6.7万人增加到10万人,其中科技人员4.5万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1.8万人以上。

  (7)国民经济信息化工程。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加快各类数据库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高效安全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积极开通外地、海外电脑数据库,争取率先进入闽东南地区性信息公路。

  (8)社会科技事业建设工程。在中心城市建成科技城、科技馆和鲤城东南电子城,带动各县(区、市)科技设施的建设。建立轻纺研究所、化工研究所、海洋研究所、电子研究所、建材研究所、机械研究所等一批市级独立科研机构。加强现有全民独立科研所和法定技检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跨越

  6.大力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传统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转变。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劳动生产率;发展生态农业,有效地开发利用资源;发展现代农副产品保鲜、贮藏、深加工业,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和商品化率;因地制宜,推广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农业集约化经营模式,扶持技、农、工、贸一体化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成果。加强动植物优良品种、先进的耕作栽培技术和饲养技术、中低产田改造技术、病虫害与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技术、农副产品保鲜深加工技术、新饲料技术的推广应用。“九五”期间,配合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重点组织实施星火计划200项、丰收计划100项、燎原计划100项,建立一批粮食、林业、畜牧、果蔬、水产、菌类等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科技示范基地和粮油作物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形成农业生产科技示范网络,加强示范辐射,提高成果推广的规模效益。

  按照“奔小康、建新村”的要求,以科技为先导,推动农村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继续加强科技示范乡镇、科技示范村的建设,加强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的星火密集区的建设。

  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提供组织保证。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市、县两级农科所要把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作为主要职能。允许农业科研单位、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机构经销与之相关的农用物资。鼓励和支持发展农村各种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各类农业技术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群众团体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方面的重要作用。

  7.大力推动工业科技进步,提高工业增长质量和效益。用现代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技术,开发适销对路的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现代科学管理,推动乡镇企业生产上规模、产品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全面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市场竞争力和经济社会效益。

  加速工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科技攻关,加快对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大力推广“三废”治理和节能降耗技术、微电子技术及自动化技术等高新技术成果。“九五”期间,重点实施工业科技攻关项目20项、技改项目500项、新产品开发项目800项。在各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中形成一批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一批“闯天下”的名牌产品。

  推动企业形成技术创新机制,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企业要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制定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计划,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科技进步指标考核体系。大中型企业要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或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加强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开发、合作开发相结合。切实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支持群众团体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的科技进步工作,落实有关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可列入生产成本,并按规定建立科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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