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国在便捷检验检疫方面对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有何规定?
答:2003年12月,质检总局出台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措施》(国质检检[2003]482号),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推行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核准,对符合绿色通道制度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查验的优惠便利放行管理模式。凡符合规定条件企业的出口商品均可申请享受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规定的便利。
(资料来源:《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措施》,国质检检[2003]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