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7    浏览次数:4

各市科技局,太原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要求,我省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企业作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体,应了解高企认定的条件,熟悉注册的程序和申报材料的要求,精心准备并及时申报。

  1、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准备企业申报材料。

  2、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的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认定机构提交,认定机构对注册信息核对无误后予以受理通过。

  3、准备并提交材料

  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通过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提交认定材料(上传附件材料要求见附件2),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提交认定机构(企业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

  二、复审工作

  201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到期需复审的企业(名单见附件3)。如企业不再参加复审,请及时提交书面说明,以便备案。

  三、认定工作

  2015年新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2009年认定到期需重新认定的企业(名单见附件4),具体要求同新认定企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赵  峰

  0351-4069298

  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柳长江

  0351-7039505

  材料报送地址: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太原市长治路249号221室)

 

附件:

1.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2.申报电子材料需上传的附件

3.到期需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4.到期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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