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太原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要求,我省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企业作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体,应了解高企认定的条件,熟悉注册的程序和申报材料的要求,精心准备并及时申报。
1、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准备企业申报材料。
2、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的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认定机构提交,认定机构对注册信息核对无误后予以受理通过。
3、准备并提交材料
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通过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提交认定材料(上传附件材料要求见附件2),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提交认定机构(企业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
二、复审工作
201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到期需复审的企业(名单见附件3)。如企业不再参加复审,请及时提交书面说明,以便备案。
三、认定工作
2015年新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2009年认定到期需重新认定的企业(名单见附件4),具体要求同新认定企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赵 峰
0351-4069298
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柳长江
0351-7039505
材料报送地址: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太原市长治路249号221室)
附件:
1.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2.申报电子材料需上传的附件
3.到期需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4.到期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