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举办2013年度全省名优茶鉴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5    浏览次数:2

闽农种植〔2013〕79号

  各市、县(区)农业、茶业局:

  为推进我省现代茶业发展,加大名优茶生产力度,促进茶叶提质增效,增强茶叶综合竞争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度全省名优茶鉴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时间

  根据我省茶叶生产实际情况,2013年度全省名优茶鉴评活动分春、秋两季进行。春季鉴评主要针对绿茶、红茶、白茶三个茶类;秋季鉴评主要针对乌龙茶和花茶两个茶类。

  参加春季鉴评活动的茶样请于4月10日前送达厅种植业管理处茶叶科。秋季鉴评具体时间和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二、送样要求

  1.参评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且参评样品来自自有生产基地;

  2.严禁购买非本单位生产的茶叶进行参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3.获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茶叶企业应送样参评;

  4.样品要求

  (1)样品数量:每个参评茶样为1公斤,同时每个送样企业必须备有3公斤与参评茶样同等级同样的茶叶,届时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获奖茶样进行抽样对样,对不符的茶样将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2)样品包装:样品用无异味的包装物密封保存;每个参评茶样分4袋包装,每袋重量为250g;

  (3)样品标示:每个参评茶样的包装物上用标签纸注明产品名称(有商标的要注明)、品种、送样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4)样品登记:送样单位必须填写茶样参评登记表(附件1),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评比办法

  1.本次评比将从全省名优茶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评茶样类别,对茶样分茶类、分外形,按照《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23776-2009)进行感官密码审评;

  2.按NY5017-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对入围的茶样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农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样品将取消获奖资格。每个茶样的检测费用350元由入围名茶、优质茶的送样企业支付,检测费用直接交付福建省茶叶质量检测中心站。

  四、组织工作

  1.茶样征集。安溪、永春、武夷山、福安、福鼎、漳平、建阳、建瓯、平和、尤溪、大田等县(市)参评茶样由当地农业或茶业局负责征集,其余各县(市)参评茶样均由所在地设区市农业或茶业局负责征集,统一送样。请各组织送样单位务必填写好各县(市)参评茶样汇总表(附件2),并提前将清单电子版发送至zcx91@fjagri.gov.cn。

  2.组织发动。各地要高度重视名优茶鉴评活动,把名优茶鉴评与发展现代茶业相结合,做好当地茶样的筛选、组织选送工作,广泛征集当地名优茶参评。

  3.企业产品被评为名茶的,可作为申报省农业厅农牧业龙头企业的依据之一,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联 系 人:张翠香  郑力纯

  电话:0591-87812603   13696890887

  寄样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3号6层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茶叶科

  收 件 人:张翠香

  邮    编:350003

  附件: 1.2013年度福建省名优茶春季鉴评茶样登记表

  2.2013年度福建省名优茶春季鉴评茶样汇总表

  福建省农业厅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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