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监局关于注销福建金之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等138家单位15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3-04-09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因企业提出申请、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原因,决定对福建金之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等138家单位15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单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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