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
今后5年内,我省将着力引进一批创业创新能力强,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引领和带动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力争全省每年引进1000名以上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在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数量、人才综合竞争力居东部沿海地区中上水平和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有所突破。
实施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百人计划”。每年评选100名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落实《福建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分别给予入选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的团队300万元、海外人才200万元、国内人才100万元的补助。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按一人一议原则,给予不低于300万元补助。按照《福建省奖励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暂行办法》兑现引才奖励,对成功推介或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机构或个人,奖励5万元;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奖励10万元。实施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对经评审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和20万元,各设区市给予配套支持。
支持一批领军人才
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在产业发展、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能够代表全省一流水平、具有领军才能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重点支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力争5年内,省内高层次人才规模和综合竞争力居东部沿海地区中上水平,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数量居全国前列,入选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的数量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实施福建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每年评选200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作为福建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由省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特殊支持。其中,科技创业人才、科技创新人才每人80万元,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每人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每人30万元。直接入选国家特支计划的,自然入选福建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由省人才专项经费按1∶1配套;入选福建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后入选国家特支计划的,省级配套资金按国家标准追加差额部分。
培养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加大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力度。今后5年内重点培养:35周岁以下,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的青年拔尖科技人才;40周岁以下,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全国或全省领先地位,核心技术的产品年销售收入增速等明显高于全国或全省同行业水平的青年拔尖创业人才。
力争5年内,成为国际、国内一流高级专家的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分别达到5名、30名,全省入选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达40名,有5名青年拔尖人才创办的企业上市。
以高层次人才聚集,带动各类优秀人才聚集
除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支持一批领军人才、培养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外,“海纳百川”人才计划还提出激励一批优秀人才,重点遴选表彰一批各行业各领域中长期在一线工作、有突出贡献、有创新成果、有同行业较高声望、能代表全省同行业一流水平的优秀人才。同时,把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省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四项目”,作为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
今后5年,每年评选100名文化名家、技能大师、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福建省优秀人才,由省人才专项经费奖励每人10万元。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杰出健康卫士、突出贡献企业家、软件杰出人才纳入省优秀人才单独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