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普〔2013〕1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科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3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04号)精神,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协联合有关部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2013年福建省科技·人才活动周(以下简称省科技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3年省科技周以“科技创新·美好生活”为主题,定于5月19日—25日举办。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科技创新·美好生活”主题,突出科技实现美好生活、科技驱动科学发展、科技促进文化创新的重要作用,体现行业优势和区域特色,针对当前社会热点和群众的实际需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1. 宣讲科技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我省的科技方针政策,特别是结合新修订的《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宣讲,促进公众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2. 科技促进文化创新发展。围绕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通过科技展览、科普博览等形式,展示优秀科普展教设施、新型科技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创新发展。通过优秀科普作品推介、科普动漫、科普微博等,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鼓励科普创作。
3. 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围绕重大科学事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针对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科技问题,开展专题性科普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各地各有关部门可围绕食品安全、节能环保、减灾防灾、气候变化、科学健身等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理性认知水平,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4. 推进科普资源共享。重点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拥有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在科技周期间开放科研实验设施,讲解相关科技知识,让公众走进科学殿堂,近距离接触科研活动,感受科技创新的魅力。
5. 科学使者下基层。重点开展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动员组织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等到中小学校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到社区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原则上要求各设区市组织35人以上。科技周结束后,全国科技周组委会将向参与活动的科学使者颁发荣誉证书。
6. 科技服务企业。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的创新方法培训、科技咨询服务、职工技能大赛等活动,引导和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三、有关要求
1.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周的组织工作,加强统筹,密切配合,集成资源,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按照本届科技周的总体要求,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策划重点活动项目,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切实把科技周抓实办好。
2.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科技周的安排要本着勤俭、务实的原则,力求形式从简、内容充实,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3.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科技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科技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 科技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届科技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各地由科技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组织部、宣传部和科协,形成当地科技周工作总结报告(各有关部门形成本部门科技周工作总结报告),连同参与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活动人员信息表(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有关报道宣传材料、声像资料等,于2013年6月10日前报送省科技周组委会办公室。
有关2013年省科技周的活动情况,请登录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fjkjt.gov.cn)查询。
省科技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包则庆 陈伟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68919
传真:0591-87882060
E-mail: fjkjz@sohu.com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吴丹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57014
传真:0591-87857014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 陈璇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28714
传真:0591-87828714
省科协科普部 黄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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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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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