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软件函〔2015〕968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第二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皖宣明电〔2015〕51号)的要求和工作安排,为集中展示全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在挖掘信息消费新潜力、培育信息消费新需求、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增强信息消费发展内生动力等方面取得的最新成果,进一步宣传推广我省信息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拟组织各市、直管县经信委和31家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参加“第二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体验信息消费、享受文化生活”信息消费体验和知识竞赛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5年8月28日—11月28日。
三、活动地点
31家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四、活动目标
普及信息消费知识,引导信息消费体验,展示信息消费产品,推动信息消费升级,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
五、活动内容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皖政〔2014〕26号),围绕“体验信息消费、享受文化生活”主题,聚焦互联网教育、互联网金融、产业技术创新、产业投融资、电子商务、大数据、网络视听等热点领域,重点展示我省“互联网+”信息消费创新成果,为消费者量身打造智慧家居、智能终端产品、软件应用产品、物联网和网络游戏、影视传媒、电子图书、通信服务,体验、销售、服务一体化,形成线下线上、场内场外、体验互动相结合的信息消费模式,增强产品感知,引导消费需求,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
六、活动安排
活动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办,省云计算促进会承办。
(一)宣传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认定的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同时在委门户网站上开设专题网页和微信公众号“hfwanyun”,对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对参加展示活动的信息消费创新产品进行宣传推介。请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的企业于8月20日前分别提供5张以上企业宣传照片(1000*1000像素以上)、体验中心详细介绍、展示的产品简介及特点(包括图片),拟开展的各项活动内容(要求文字凝练,字数不超过500字)以及联系人和电话等。
(二)开放体验活动。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应根据各自特点做好工作安排,一是加大宣传,统一悬挂“体验信息消费、享受文化生活”标识,并制作相应的海报、指南等宣传物料,营造活动氛围,提升活动品牌影响力。二是每周免费对市民对外开放天数不少于5个半天;每周举办各类沙龙、主题论坛和培训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
(三)举办展示会。集中宣传展示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并选拔全省优秀创客,优秀创客主要从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设计开发人员和开发团队中选拔。
(四)知识竞赛活动。依托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发布信息消费知识竞赛活动通知及竞赛题目,营造大众参与的氛围。
(五)评选表彰。活动结束后,对表现突出的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参加展示活动的产品(包含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以及其它信息消费产品)进行评选,评选出2015年安徽省信息消费最佳创新设计奖、最佳技术应用奖、最佳造型设计奖、最佳绿色设计奖、最佳视觉表现奖等。同时,评选出全省优秀创客和优秀团队,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积极参与信息消费创新产品评选和知识竞答的人员举行抽奖活动,给予中奖人员一定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促进信息消费是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请各地和有关单位务必重视,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注重实效、惠民惠企”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努力调动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各种资源,共同形成推进合力。请各地和各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于8月26日前,按要求布放检查宣传物料,认真做好体验中心开放准备工作,并于每个月末向我委书面通报本地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开放情况,包括参观体验人数,举办各类沙龙、主题论坛和培训活动次数、内容和效果等情况。
(二)统筹安排,务求实效。结合文化惠民政策导向做好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第二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中,省财政主要对“五看(购书、订报、看戏、看电影、订购电视节目)”提供部分补贴资金,各地要结合要求,在满足消费体验中心自身特点和群众信息消费习惯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效”兼收。
(三)总结经验,谋划发展。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中涌现出的服务经验、商业模式,不断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气氛,努力为消费者提供“零距离”接触信息消费环境。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软件服务业处联系人:李云颀,电话(兼传真):0551-62871761,邮箱:ah628171780@163.com。
省云计算促进会联系人:魏婷婷,联系电话:0551-65282126,15375291575,邮箱: xxxf@accipa.org.cn。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