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出台措施 扶持发展民营经济

发布日期:2003-07-18    浏览次数:2


  日前香洲区出台的32条发展民营经济措施规定,过去只准国资或外资进入的领地一律向民营资本敞开,进出口、园区准入、财政税收、融资及行政服务等方面香洲区政府都制定了实际优惠措施。未来五年内,区政府还将拿出1300万元扶持和奖励生产型科技私营企业及“十强民企”。

  香洲区制定的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共九章32条。措施放宽了民营资本投资领域,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外,投资大门向所有民企敞开。进入园区经营的民营企业,政府在土地出让等方面将给予优惠。民营企业可以承包、租赁、购买、兼并国有或集体企业。

  融资问题一直是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香洲区提出创新金融服务为民营经济“输血”。香洲区正在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中小民企提供信用担保。此外,将设立区民营企业创业基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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