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公告

发布日期:2013-02-06    浏览次数:1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围绕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履行产品质量监督职责,促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管理主体责任,着力防范系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风险,服务民生保障,服务首都经济发展。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三号)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33号)

三、编制原则

  1.以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为原则。通过对近年来工业产品质量状况以及本市生产制造业产业结构,经过风险评估,围绕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2.以本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支撑能力为原则。充分考虑本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源,依法委托符合法定要求、具备检验能力的检验机构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关工作。

  3.动态调整原则。2013年北京市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按季度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将针对实际情况(如产品质量水平、投诉举报、突发事件、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反映的质量问题等)进行工作计划的补充和调整,以更好履行产品质量监督职责。

四、编制过程

  1.根据本市产业结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情况、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以及近年来本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状况,编制了工作计划。

  2.征求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区县质监局、行业协会、检验机构、专家共计100余单位和个人的意见。

  3.组织相关质检机构、行业专家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方案)进行编制、修订,并组织国家建筑材料质检中心、国家家电产品质检中心、北京市质检所等30家单位的行业专家进行了评审。

五、主要内容

  2013年计划抽查产品88类。其中安全防护类产品9类: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材,防火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防火阻燃材料,建筑防火构配件,安全及报警系统,特种劳动防护产品;工业生产资料21类:橡胶密封制品,摩擦材料,工业自动化系统,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及零部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许可),包装材料,管材及管件,泵,通风及空气调节设备(船、矿井、建筑物用),制冷设备,危险化学品(许可),其它非生产许可石油产品,钢铁产品,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印刷及防伪技术产品,玻璃窗用品,车用零部件及用品,指示和控制装置,车用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制动系统,助力车;电气及电信、电子信息产品12类:电线和电缆,电工材料,防爆电气,电路开关、保护或接用电器装置,电器照明和线路设备,电信终端设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电视接收设备,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数据存储设备,信息技术应用产品;农业生产资料7类:植物保护机械,饲料粉碎加工机械,农耕机械设备,复混肥料,其它肥料,农地膜,农药;建筑工程材料18类:水泥,砂浆,掺合料,水泥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输水管,公路桥梁支座,耐火材料,隔声和隔热材料,门窗,建筑玻璃及纤维,砖瓦石材,供暖设备及管件,卫生洁具,涂料,人造板,家具,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日用消费品21类:家用空调与制冷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厨房设备,家用卫生及保健器具,燃气热水器,燃气调压器(箱),燃气灶具,太阳能热水器,服装及针织品、服饰,床上及家居用品,鞋类,皮革皮具制品,杀、驱虫用品,家用卫生用品,玩具,文具,乐器,运动及康复器械,眼镜、镜及类似品,照相摄像产品。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nth="1" day="28"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3年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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