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改服务〔2013〕302号
泉州、南平、龙岩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武夷山市、晋江市、上杭县、丰泽区等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各试点实施方案。并提出以下要求:
1、强化领导。各试点区域政府是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尽快成立服务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配备工作班子,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应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深入研究解决试点问题,确保完成试点任务。
2、深化改革。要积极探索推进服务业发展新机制,放宽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推动形成多元化服务业投融资机制,健全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的培育机制,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制度。
3、加快发展。要围绕试点目标,大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积极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扩大产业发展空间;加快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4、积累案例。要开展试点宣传与政策咨询,重视案例和问题收集、典型推广,寻找服务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研究解决措施,为全省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经验。
5、加大投入。要按规定设立试点区域服务业引导资金并逐年增加,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设区市服务业引导资金要向试点区域倾斜。
希望通过省市县(区)三级共同努力,在3-5年内,试点区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服务业增速明显高于GDP增速,比重明显提高,质量明显提升,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就业结构、收入结构更加优化,成为主体功能突出、充满活力、辐射作用强的区域服务业中心、创新示范区和集聚区,带动全省服务业更快更好发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