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国家林业局近日出台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国家批准的年度计划和省级年度实施方案,对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规定》共六章十九条,就监理单位及人员、监理程序、监理内容、责任与处罚等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规定》要求,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工程建设监理意见;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