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转下达2013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0    浏览次数:2

闽农厅办〔2013〕112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班的通知》(农办人[2013]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选派培训对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选派本地区有影响力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参加培训。参训人选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不同类型的对象所占的比例。

  二、精心组织人员培训。各设区市农业部门要统一组织每期学员按时前往培训点报到。每期培训出发前要指定负责人,提出要求,服从管理,确保安全。省农业厅将指定每期培训总负责人。

  三、积极扩大培训效果。各市县农业部门要通过开展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学员畅谈培训体会,介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先进典型经验,发挥带头人的带动示范作用,共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四、请各单位按照分配下达的培训名额将参训人员名单于培训班开班前两周传真和电邮至福建省农业厅人事处。

  联系人:卢胜  电话:0591-87852152,13950408536;传真:0591-87852152;电子邮箱:rsc@fjagri.gov.cn。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计划的通知

农办人〔2013〕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队伍建设,201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农业部将联合举办3O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班,培训学员300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和对象

  (一)培训主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着力提高农村带头人队伍致富农民、发展农业、建设农村的能力素质,培养一支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的骨干队伍。

  (二)培训对象。一是村“两委”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其他各类致富、科技、经营带头人等。二是少数“三支一扶”人员(已参加过往期示范培训班的不再重复选派)。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3年5月至11月,每期均为7天。

  (二)培训地点。农业部8个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分别是黑龙江兴十四村、安徽小岗村、福建兰田村、河南刘庄村、湖北星光村、广西那生屯、西藏才纳村、新疆三道沟村。

  各培训基地培训任务及各省(区、市)学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方式。根据参训对象设置4个专题: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班13期,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题培训班9期,美丽乡村专题培训班6期,农村信息化专题培训班2期。

  (二)培训内容。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结合基地特点和专题内容,设置经验传授、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典型交流和实地考察、现场研讨等6个板块。

  1.经验传授。请优秀农村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面对面传授实际工作经验。

  2.专题讲座。请有关专家讲授农业农村政策、农村热点重点问题、创业富民知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

  3.案例分析。导读《新农村建设典型案例与分析》,介绍一批先进典型的经验和做法。

  4. 典型交流。组织学员与先进典型村带头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交流沟通。

  5.实地考察。组织学员实地参观考察,帮助学员开阔眼界、启发思路。

  6. 现场研讨。组织学员在培训基地和考察实地分组研讨,交流学习心得。

  四、组织管理

  培训工作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培训计划,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具体负责组织;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计划实施,各培训基地负责教师安排、教学组织和后勤保障等。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和农业厅(委)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农业厅(委)会同党委组织部根据本计划,及时做好学员推荐工作。请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两周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3)报送相应培训基地及培训基地所在省(区、市)农业厅(委)。各培训基地所在省(区、市)农业厅(委)将参训人员名单汇总后报送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或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示范培训班启动仪式和结业式,请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和农业厅(委)各派1名处级干部带队参训,其余班次两家协商从系统内选派1名干部(省市县均可)带队参训,交通费用自理。

  (三)请各地组织部门和农业部门通知参训人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参训人员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寸)两张,以备建立学员登记卡之用。

  (四)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卧或动车、高铁二等座及以下、公共汽车、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在培训基地的食宿费和培训费等均由中央财政负担。请参训人员保存好交通费凭证,严格按凭证在培训基地报销。来程费用按标准凭票据核销,返程费用先由学员垫付,在学员寄回车船票原始票据后,据实报销,由基地将费用汇给学员。培训结束后15日内(以邮戳为准)将车船票原始票据邮寄到相应培训基地,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报到、接站及其他事宜请咨询各培训基地及培训基地所在省(区、市)农业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1.2013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班各培训基地任务表(略)

  2.2013年各省(区、市)学员名额分配表(略)

  3.参训人员报名表(略)

  4. 联系电话表(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厅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4月12日


 

附件1

2013年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选派分配表

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班次

选派人数(人)

分 配 人 数

福州

厦门

漳州

泉州

三明

莆田

南平

龙岩

宁德

平潭实验区

新农村建设

6月1―7日

安徽小岗村

第一期

15

5

4

5

0

0

0

0

0

0

1

新农村建设

8月17―23日

第二期

15

0

0

0

5

6

4

0

0

0

0

新农村建设

9月22―28日

第三期

15

0

0

0

0

0

0

5

5

5

0

新农村建设

11月4―10日

福建兰田村

第四期

27

3

2

3

3

3

3

3

3

3

1

 
附件2

培训基地联系人名单

单  位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人事处

张业鹏

0551-2666810

13721111209

0551-2666822

安徽省凤阳县农广校

陈  新

0550-6721511

13866910030

0550-6721511

福建省农业厅农广校

张伟强

0591-87846289

13959191981

0591-87811907

福建省南安市兰田村

许文宏

0595-68906616

18965766555

0595-26550588

 

附件3

参训人员报名表

填表单位(盖章):                拟赴培训基地:

姓  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区(县)、乡(镇)、村

职  务

联系电话

 

 

 

 

 

 

 

 

 

 

 

 

 

 

 

 

 

 

 

 

 

 

 

 

 

 

 

 

 

 

 

 

 

 

 

 

 

 

 

 

 

 

 

 

 

 

 

 

 

 

 

 

 

 

 

 

 

 

 

 

 

 

 

 

 

 

 

 

 

 

 

 

 

 

 

 

 

 

 

 

 

 

 

 

 

 

 

 

 

 

联络员:          联系电话:         手  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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