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

发布日期:2003-08-20    浏览次数:2


  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近日对记者透露,商务部将通过加强对外贸企业的培训、加强国际交流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廖晓淇说,商务部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一是加强宣传,帮助企业提高对电子商务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商贸交往作用中的认识,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培养一批电子商务的应用人才。二是加强引导,分类指导。东部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较高,可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综合应用试点,积累经验后,加以推广。中西部地区,从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以及电子商务应用培训等方面加以推广。三是在各类交易会、洽谈会中推动电子商务。今后在全国性的商贸会展及洽谈会中,都要推动设立“电子商务版”,开展网上会展和洽谈,使电子商务成为企业开展商贸活动的重要渠道。四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通过多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促进我国企业电子商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廖晓淇指出,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比较滞后,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他认为,当前要大力加强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建设工作。

  电子商务是一种新的流通方式,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的特点。我国的电子商务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近10年来,随着互联网普及率越来越高,电子商务迅速发展。非典期间,电子商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4月在广州举行的93届广交会,三大交易会网站点击数达到5900万次,网上成交额达3亿美元。各地纷纷举办网上交易会和网上洽谈会,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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