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中心城区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明确中心城区功能及产业定位,大力发展繁荣都市型经济,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发展水平,事关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对于统筹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促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中心城区发展定位和目标
(一)功能及产业定位。综合考虑中心城区发展基础,坚持高端高质高新发展方向,确定各行政区功能及产业定位。
和平区——“金融和平”:建设成为我市的金融中心、现代商务中心和高端商业中心的核心区。重点发展银行期货证券类金融业、高端零售业、信息中介等现代商务服务业和以历史风貌建筑为主的文化旅游业。
河西区——“商务河西”:建设成为中心城区金融保险、信息中介的现代商务聚集地,文化传媒和会展中心,高档居住区和休闲娱乐区。重点发展金融保险业、商务服务业、文化会展业和以服务外包为主的科技服务业。
南开区——“科技南开”:建设成为市级教育科研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心,科技服务及科贸机构的聚集地。重点发展以科技与信息服务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以五金、汽配和数码产品为主的商贸业,以健身娱乐为主的体育休闲业,以民俗文化为主的旅游业。
河东区——“金贸河东”:建设成为市级商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交通枢纽,面向北京和滨海新区的金融、商务聚集地。
重点发展以银行、保险类业务为主的金融服务业,以商贸流通、现代物流为主的商务服务业,以广告、音乐创作和新媒体为主的创意产业,以电子信息、新能源和环保为主的都市型工业。
河北区——“创意河北”:建设成为我市创意产业聚集区、文化休闲旅游基地和市区北部商务商贸聚集地。重点发展以产品、工程动漫设计和会展策划为主的创意产业,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和商业特色街为主的商贸服务业,以机电研发、电子通讯、精密仪器制造为主的新型都市工业,以历史文化、风貌建筑为依托的旅游业。
红桥区——“商贸红桥”:建设成为连通沿海地区、面向西部腹地的现代商务商贸集聚区,中心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基地。重点发展以商品批发和展示为主的商贸流通业,以科技和中介为主的商务服务业,以工业和城市设计为主的创意产业,以近代文化和生态资源为依托的休闲旅游业。
(二)发展目标。将中心城区努力建成辐射我国北方地区的现代服务业重要聚集区,体现国际港口城市繁荣繁华的标志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主导区,传承天津历史文化的核心区,高品质的宜居生态区。到2011年,生产总值达到2400亿元,年均增长15.8%;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950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中心城区服务业的81%以上;区级财政收入达到155亿元,年均增长2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400元。
二、中心城区发展空间布局
(三)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的原则。遵循产业发展规律,调整优化中心城区产业布局结构;发挥规划导控作用,促进土地集约成片开发,加快企业向楼宇集中、产业向功能区集聚;坚持龙头企业带动,发展高端高质高新产业,形成特色突出、具有规模效应和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
(四)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聚集区。重点打造10个聚集区,包括:以小白楼——金融城——南站为节点的中心商务区,南京路高端商务区,西站枢纽综合商务商贸区,以友谊路——佟楼为节点的金融商务区,新意街——海河东路商贸文化旅游区,环天南大科技研发贸易区,五大道花园商务区,奥体中心休闲商务区,天津站——新开路商务商贸区,津滨大道现代物流商贸区。积极推进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培育一批税收超亿元的商务楼宇,打造一批具有区域辐射力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五)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特色街区。在商业街区更新业态、提高档次、扩大规模的基础上,重点打造“5区、10街和4城”。5区包括:和平路——滨江道中心商业区,南京路、友谊路、小白楼3个高端商业聚集区,水上公园地区休闲娱乐聚集区;10街包括:古文化街、估衣街、南市食品街、鼓楼商业街、水上北路饮食文化街、梅江新海湾风情酒吧街、解放南路装饰建材汽配商业街、长江道汽贸街、中山路特色文化商业街、大直沽历史文化商业街;4城包括:新南马路五金城,大胡同商贸城,金湾广场“不夜城”,上古休闲商业城。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商业品牌。
(六)调整优化都市工业园区。重点抓好6个园区的开发建设,包括:和平科技产业园主要发展信息软件;南开工业园主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河东二号桥工业园主要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环保;河北张兴庄工业园主要发展印刷、电子软件、精密仪器制造;河西陈塘科技文化园主要发展高新技术;红桥光荣道科技产业园主要发展电子信息和电器制造。
三、促进中心城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七)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市有关部门负责编制中心城区发展规划,制定主导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促进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体系,研究出台利用工业老厂区发展都市经济的专项规划和政策,积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原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商业发展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要适度向中心城区倾斜。中心城区的都市工业园、老厂房,原规划用地是工业的,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通过规划调整用于发展现代服务业。
(八)增强和扩大滨海新区对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效应。在滨海新区设立中心城区工业园,对引进的项目和企业,实现利益共享。滨海新区对中心城区高新技术、服务外包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九)完善和落实有利于中心城区加快发展的财税政策。对原有异地注册企业,经济总量实行双统市减,税收按注册地与经营地五五分成,新建企业原则上在属地注册。适当减少中心城区税收增量上解数额。区县之间的企业迁移,经两地协商后,由市财政部门办理税收基数划转手续。上述政策,其他区县可参照执行,由市财政局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十)建立土地出让收益市、区分享机制。在现有土地自主平衡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对于试点范围内经营性土地,各有关区所得收益由区统筹安排。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着力推进资源集约、项目集聚、产业集群,加快落实功能及产业定位,不断优化发展布局和产业结构,努力实现都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