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推荐评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58号),经我省各地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推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现将我省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公示对象:
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福耀集团玻璃工程研究院
2、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华昌珠宝有限公司 张国王
二、公示时间:
2013年5月3日-5月10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819626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
邮政编码:350003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