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强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关于加强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〇一〇年六月)
实施技术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实现做强第二产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本市已进入全面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世界城市的战略发展阶段,要实现高端、高效、高标准的发展目标,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必须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工作,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的步伐,使现有产业始终保持较强的竞争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技术改造作为统筹推进“调整振兴、两化融合、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等工作的战略性手段,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引导社会投入,全面推动经济内涵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国家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和本市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的实施,通过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发展显效益、结构调整上水平、企业发展上层次、两化融合上台阶。完成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和“五小”企业退出的阶段任务;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水平,使工业单位产值能耗、水耗等指标优于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稳定达标,绿色生产体系初步形成;不断优化工业结构,使高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逐年增加;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两化融合取得显著进展。
三、重点任务
(一)支持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等产业加快前沿技术自主化进程,提高国际竞争力。
支持集成电路、高世代平板显示核心技术和先进生产线建设,改造升级现有装备和生产线;支持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研发生产、计算机研发能力建设和下一代互联网推广应用;支持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制造业向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升级发展。
(二)支持生物和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加快关键技术产业化,尽快发展成为主导产业。
重点支持化学药、中药、医疗器械等优势领域的改造升级工作,积极培育生物制药、生物农业、工业生物等潜力领域,提高服务配套能力;大力推进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关键零部件、装备生产制造;支持石化、建材等新材料产业加快结构调整、实现升级换代。
(三)支持装备制造、汽车和交通设备、都市型工业等产业加大产品升级换代力度,提高工艺和质量,加速产业升级。
推进装备制造业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提高实验设备、基础配套件和基础工艺水平;支持汽车产业扩能和技术升级,以小排量车型为重点,引进适应市场需求的新车型和换代车型,投产自主开发的新车型和改进车型,加快推进关键零部件技术产业化、自主化、系统化和模块化,支持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系统在研发和制造环节实现突破;支持都市型工业装备自主化和关键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质量。
(四)支持骨干企业将技术改造与兼并重组相结合,提高规模经济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支持骨干企业以技术改造为契机,通过实施跨国、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兼并、重组,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层次,完善产业链配置;支持已开展兼并重组的骨干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整合资源,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水平和产业集中度。
(五)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研发、更新装备、改进工艺、丰富品种、改善管理,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
积极通过金融信贷、信用担保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并与大企业形成协作配套关系,提高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持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和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六)支持镇村企业聚集发展、特色发展和统筹协调发展,形成与区域产业发展协作配套的特色产业基地。
支持镇村企业淘汰落后技术和产能,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促使产业布局由“小、散、乱”向龙头带动、聚集发展的模式转变,最终在全市形成20个左右与所在区县功能定位相符合的特色产业基地,并与所在区县工业园区形成在产业链上配套、在生产上协同的紧密型合作关系,成为工业园区在空间和产业链上的自然延伸。
(七)支持企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构建绿色生产体系。
产业结构调整由注重“关停并转”向“创新驱动、内涵挖潜”转变。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和淘汰落后并举,推广普及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及新装备,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和生产方式。坚持节约生产、清洁生产,支持工业污染防治技术应用和废物综合利用。注重在技术改造中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八)支持技术成果产业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采用自主创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产品。优先支持重大自主创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采用较多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的项目。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形成紧密型合作关系,共建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研发成果产业化进程。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形成专利等无形资产,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显著提升全市产业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九)支持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鼓励企业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物联网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对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监管能力。鼓励技术改造项目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推广普及安全高新技术,淘汰安全性能低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安全管理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推动科技兴安战略的实施。
(十)支持两化融合,提升企业综合集成能力。
支持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业务环节的融合渗透;支持企业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软件和电子商务系统,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等技术开展网络化设计和制造,促进企业产品设计、制造模式和企业间协作模式创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北京市企业技术改造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全市技术改造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并发布年度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和重点项目。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为市经济信息化委,成员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知识产权局、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各区县技术改造工作计划并予以落实。
(二)完善投融资体系。
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全市现有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技术改造工作,保障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对纳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投资入股、拨款补助等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单位通过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上市、风险投资、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对国家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和本市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技术改造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投融资支持体系,提高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水平。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加强融资担保、再担保工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服务平台。鼓励区县政府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或安排资金支持技术改造工作,结合各区县产业特点和资源优势,扶持区域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
(三)健全服务体系。
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优化办事流程,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提供优质服务。通过绿色审批通道机制,加快办理本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推进技术改造“一站式”在线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改造统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各类中介机构在技术改造中的作用,支持信息服务、评估咨询、招投标、融资担保等相关业务发展。
(四)加强项目管理。
加强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逐步将单位产值能耗、水耗、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技术改造项目性质是否符合所在区县功能定位及园区产业定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的重要考核指标。按照“改造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建立健全项目库制度,对储备、在建和投产的各类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重点加强后评价管理。
(五)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相关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本市技术改造的立法工作,形成本市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法规体系。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激励机制,落实鼓励岗位成才的有效措施,形成尊重人才、凝聚人才的氛围。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对先进设备、工艺的掌握能力和水平。对企业关键岗位紧缺急需的优秀人才,可以按照本市有关政策予以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