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工商系统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7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全省工商系统2013年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3月15日

全省工商系统2013年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全省工商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商工作会议部署,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创新型、效能型工商为目标,继续围绕“增量、升值、走出去”的工作思路,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监管执法,持续、稳健、均衡的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持续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筹备召开全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提请省政府出台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意见,出台进一步支持企业推进商标战略的具体优惠政策。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实施商标战略的优惠措施,继续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实施商标战略纳入地方和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工商主力、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格局,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商标富农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大力推进商标富农工作,积极促进“三农”发展。

  (一)指导各地做好地标的申报注册工作,充分挖掘我省丰富的农业和海洋自然资源,加大培育力度,指导各地积极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和驰著名商标。

  (二)加强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的日常监管,及时指导注册人制定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地理标志许可使用制度。督促地理标志所有人加强会员生产过程监督,强化品质管理。搭建宣传平台,积极协助宣传推广地理标志产品。

  (三)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管理的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开展观摩、学习活动,提高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知名度,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更多企业、更多农户增收致富。

  (四)继续加大对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的行政保护力度。加强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有关举报和投诉线索,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及时上报。积极指导涉农企业和地理标志注册人通过申请认定驰著名商标获得强力保护。

  三、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

  (一)继续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双打”工作部署,以产品制售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等为重点,分阶段有重点的开展“双打”专项整治行动。

  (二)出台福建省商标印制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商标印制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商标印制企业建立健全商标印制五项制度,对商标印制全流程进行规范。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执法检查和信用分类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制商标行为。

  (三)积极支持企业商标确权维权工作,适时组织跨地区、跨省维权专项行动。总结推广商标授权经营工作经验,引导经营守法经营。

  (四)及时分析、研判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四、努力构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工商标字〔2012〕119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构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

  (二)建立商标案件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减轻商标案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做好应对突发性商标侵权事件的紧急处置措施准备工作,提高保护商标专用权水平。

  (三)充分利用华东六省一市商标协作网、泛珠三角区域商标保护协作网等功能,提高区域协作执法效能。加强与公安、农业、商务、海关、质检、知识产权等部门间沟通协作,不断拓展商标执法合作领域。

  五、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夯实商标基础工作

  (一)不断扩大注册商标拥有量。各级工商机关要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指导市场主体在国内外注册商标的力度。落实“三书”制度,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进行分类、侧重点不同的指导,不断提高我省企业自主商标拥有量。

  (二)突出重点,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各地要有重点的支持当地的区域品牌、新兴产业等运用商标扩展市场,提升竞争力。培育优势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战略,拓展国际市场,融入国际竞争,提升自主品牌国际影响力。

  (三)指导企业通过各种形式提升商标品牌价值。积极引导企业使用自主商标,不断提高经营活动中自主商标产品的比重。继续做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切实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支持和指导企业通过商标投资入股、许可转让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推进闲置商标的盘活利用,提高商标的使用效益。

  (四)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推进各类出口企业开展商标境外注册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提高自主品牌的出口比例;帮助企业做好商标维权工作,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继续推广出口自主品牌创建试点工作,建立重点出口品牌企业档案信息,创新指导服务措施,摸索总结经验。

  (五)规范驰著名商标推荐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强驰著名商标培育、申报、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做好驰名商标和2012年度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坚持标准从严、审查从紧、评选从优的原则,推荐驰名商标和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加强数量、质量的把关,宁缺毋滥。驰名商标的申报要按照总局的新规定,严格把好质量关。拟建立福建省著名商标退出机制。加强驰著名商标申报、案件查处等事务的监督检查,廉洁自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六、加大商标宣传力度

  根据党的十八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大力开展商标宣传工作,助推企业自主创新。

  (一)开展以“珍重商标价值 保护知识产权”为主题的“4·26”知识产权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

  (二)曝光全省十大商标侵权假冒典型案例。

  (三)继续开展商标企业大走访活动,宣传商标知识,指导企业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规范注册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使用。

  (四)适时举办各类商标业务和知识培训。

  七、规范发展商标中介服务体系

  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监管,建立商标代理组织服务评价体系,引导和规范商标代理机构发展。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强化商标代理组织自律,维护行业和组织成员的合法商标权益。

  八、推进商标信息化建设

  (一)利用全省工商系统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契机,充实完善商标监管信息化需求,对商标各项日常管理建立流程化、标准化的工作规范。

  (二)建立全省统一的商标信息数据库档案。以注册商标公告信息为基础,对商标日常管理、专项整治、品牌培育、案件管理等商标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形成商标管理信息数据库,为各级工商部门的商标监管提供基本信息。

  (三)运用商标信息数据库强大的决策分析能力,为商标监管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提升各级工商部门的商标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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